湖口法院网讯 2012年11月28日下午,湖口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第五次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湖口法院副院长黄志超主持会议。
会上,副院长黄志超指出,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个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全院干警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法院工作主题,增强在审判岗位上践行司法为民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新性;通过学习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投入到当前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好公正司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以及维稳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
黄志超强调,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做到“四个要”。一是要牢不可破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最为完整、最为系统、最为科学的论述,通过学习,我们要树立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是要心底坦荡地解决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认知。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精髓的与时俱进,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创新。通过学习,在理论上我们要认知、接受、服从。三是要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贯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氛围。要把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有效抓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民生利益问题。四是要着力锤炼自己的职业操守,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法官立身要不忘做人,从业要不忘公心。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改进对人民群众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教育,相信群众、体察民情,做好司法审判工作,一切依靠群众。
随后,副院长柳桃喜就十八大报告中的八大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