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2012年6月14日晚,暴雨袭来时,人民法院报记者李杨并没有休息,而是随同湖口法院执行局一行人来到了偏远的乡村,执行两起案件,至晚上11时才回到县城。
2012年6月14日下午,人民法院报记者李杨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姚晨奕的陪同下,来到湖口法院采访有关领导办案的相关情况。听说该院执行局晚上要到乡下执行案件,就顾不上休息,晚上19时许,随同执行人员一起出发了。
晚上20时,一行人在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志超,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俊的带领下,来到了文桥乡文新村,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做工作后,主动将所欠抚养费余款全部履行完毕。
晚上21时,姚处长和李记者又随同执行人员一起来到了文桥乡二甲吴自然村执行一起包工头拖欠材料款的案件。承包人吴某因建村小学拖欠王某材料款4.9万元。由于一直找不到吴某的下落,案件的执行并不顺利。6月14日傍晚接到电话:吴某回家了。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当即表示,晚上去找他。经执行人员依情、依理、依法做工作,吴某同意以其赣G-R0878号小轿车抵偿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