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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式 力促司法为民
作者:冯文娟  发布时间:2011-09-02 08:50:30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8月30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权纠纷案件,原告朱某在被告××建筑公司做小工,不慎从三楼的楼台摔下,致头部损失并继发癫痫,因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原告朱某遂将该建筑公司诉之法院。

  就原告的伤情及伤残等级,双方争论不休,因此法院组织双方共同选定了南昌××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原告的伤残等级。虽然鉴定机购已经选定,但承办法官心中却甚是焦虑,一方面原告的伤残等级鉴定必须前往有资质的省级机构;另一方面,原告的病情特殊,在去鉴定的路上,随时都可能发病,且正值酷暑,稍有不慎都有可能使原告遭遇生命危险。面对这种二难命题,承办法官积极拓展思维,创新工作方式 ,决定改变以往的操作习惯,请鉴定专家来湖口现场办公,变送材料去鉴定为引专家来鉴定。经过多次细致的沟通,鉴定机构法医专家带着可移动的检测设备到湖口对原告伤情进行鉴定,被告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承办法官也同程参与了整个鉴定过程。

  随后,法官将根据双方认可的伤残鉴定结论及有关证据材料,对此案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责任编辑:吴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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