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8月23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凰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最终和好如初,此案得以撤诉结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在广东打工期间经人介绍认识并相恋,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婚后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赵某负气离家外出打工,刘某认为赵某对自己和孩子不负责任,一气之下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想方设法与在外地务工的赵某取得了联系,耐心对其进行劝导,并动员其按时出庭应诉,在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时到庭并当众向原告刘某道歉,最终获得刘某的谅解,夫妻重归于好,此案也得以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