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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赡养起纠纷 执行和解化积怨
作者:刘菊平 王金德  发布时间:2011-08-03 08:07:47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7月29日,湖口法院执行局干警顶烈日、冒酷暑,在马影集镇就一起特殊的婆媳赡养纠纷执行案件,连续工作六个多小时,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自觉履行完毕。

  张某系李某儿媳,张某与李某的儿子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离婚后。媳妇张某负责婆婆李某的生老死葬,每年给付婆婆赡养费二千元。自2010年起,张某怠于给付,李某于2011年6月份向湖口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给付赡养费二千元。判决生效后,经李某申请,湖口法院于7月29日立案执行。

  考虑到这一赡养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当天上午即赶赴被执行人张某的所在地,找到基层组织,邀请镇、村两级干部一起协助执行。找到张某后,执行人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刚开始张某情绪激动,也有较大的抵触情绪,认为这件事上了法院让其以后不好做人了,经镇、村干部的多番情感开导,承办法官就该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并就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向张某明释。时值正午,淋漓的大汗夹杂着法官们动情的话语,张某慢慢受到了感化,当即付清了全部赡养费。
责任编辑:吴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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