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法院网讯 “谢谢法院,帮我要回了钱,还让我和同学的误会尽释!”申请执行人李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3月29日,经过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几次与被执行人蔡某沟通,辨理明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蔡某与李某系高中同学,十几年来关系一直很好。2009年1月,蔡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李某借15000元。后蔡某因生意失败而无力偿还。2010年3月12日李某妻子起诉至湖口县人民法院,经法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蔡某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并未履行约定义务。据此,李某于2011年3月21日向湖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从李某处了解到双方系多年同窗,李某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且因蔡某借款未还,李某与妻子经常争吵,无奈才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蔡某抵触情绪很大,不能理解李某的诉讼行为。后经承办法官向蔡某告知李某难处,多番耐心开导、辨法明理,蔡某方明白老同学李某的处境,并明确表示想办法去借钱还。3月29日上午,蔡某和李某在湖口法院执行局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两位老同学握手续前谊,误会冰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