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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侄争遗产 法官巧调解
作者:王琼  发布时间:2010-11-30 17:03:59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爷爷奶奶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土地补偿款,为争遗产侄女和伯父反目成仇,承办法官巧妙调解,化解了这段恩怨。2010年11月29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张茜(化名)与被告张大(化名)对原告爷爷奶奶的遗产即平房一层三间各半享有产权。原告张茜自愿放弃该平房地皮、房屋的补偿款。

  原告张茜是被告张大的侄女,张茜的爷爷奶奶生有张大、张二二子,1993年张大、张二分家,将张茜爷爷奶奶建有的平房一层三间分家析产后各得一半。1993年张茜的父亲张二因意外去世,此后张大也去向不明,弃其父母不顾,未尽到赡养义务。后张茜奶奶亡故,张大突然回家,将前述平房全部占为己有,还欲将老人名下的一万余元土地补偿款独占。张茜与张大协商不成,诉至湖口法院,要求法院保护其合法的继承权。

  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认为调解是解决本案最好的办法,于是承办法官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双方的工作。一是析法辩理,明确是非。承办法官在做双方工作时,通过援引《继承法》的相关条文,让当事人明确我国法律对继承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心灵沟通,取得当事人心理认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接受血浓于水、亲情重于金钱的道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孟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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