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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新录用人员成长 湖口法院推出见习制度
作者:蔡皓 孟李玲  发布时间:2010-11-23 10:38:58 打印 字号: | |
  湖口法院网讯 “如果今后这样的培训能够更早一点接触,就好了”,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完为期一周的全省法院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培训班的湖口县人民法院的几名干警,在返程路上交流培训心得时这样说到。

  积极参加各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培训,是湖口法院见习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该见习制度还包括不少于半年的轮岗制度、不少于两篇的调研成果、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和一年两次的考核制度。

  该新进人员见习制度,是湖口法院根据新形势新时期,认真总结该院队伍建设,把增强法官综合素质落到实处的一项举措。重点要达到使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法院工作,快速增强适用法律能力,迅速熟悉司法礼仪、审判纪律,宽领域了解社会对法院的司法认知;从而让新进人员从细节着手加强自身修养,培养各项司法能力。
责任编辑:孟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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