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人民法院网讯 2010年3月9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女法官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温柔、耐心、细致和平易近人等特性,一日之内成功调结了两起复杂的民事案件。
原定于这天上午开庭的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这类案件一般都比较棘手,稍微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激化双方本来就难以化解的矛盾,承办女法官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以原、被告双方世代为邻这个事实为突破口,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最终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定于这天下午开庭的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对原告受伤事实、伤残等级和医疗费用基本没有异议,但就原告误工费是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计算存在很大异议,双方久谈不拢,每次调解都是不欢而散。到开庭前,承办女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调解希望,她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的庭前调解,并在尊重事实和依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果断提出自己的调解意见,并最终使双方自愿在调解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