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人民法院网讯 自2008年以来,湖口法院一直将反腐倡廉作为队伍建设中的重点环节,长期扎实推进。
2010年新的工作年度一开始,该院又将创新机制,再推反腐倡廉。在《2010年湖口县法院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中,将各部门的反腐倡廉开展成效单独立项,高分值予以考核,活动成效坚持惩处与预防,治标与治本双重标准,实行评先评优反腐倡廉一票否决制;从一把手到各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由责任人和直接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定期组织发放反腐倡廉有关读物,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使全体干警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