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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9日在湖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作者:王洪邦  发布时间:2009-02-20 10:23:0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法院去年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去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县委“建设区域经济强县,挤身全市乃至于全省经济实力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统领法院工作,以人为本,立足审判,强化执行,严格管理,狠抓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履行审判职能,为湖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一年来,全院受理各类案件531件,同比增长8.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412件,结案401件,结案率为97.3%;受理执行案件106件,执结案件186件(含旧存),执结率为79.5%,同比增长了6.4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3424.75万;受理破产案件2件(不含旧存),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件。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了湖口社会治安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0件,同比下降3%,审结30件,结案率为100%。判处罪犯5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其他刑罚的35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严则严,严之有力,该宽则宽,宽之有度,正确适用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刑法规定。对犯罪的首要分子、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累犯等予以从重处罚。对于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情节的被告人和偶尔犯罪的未成年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5人。二是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了入室抢劫、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治安的刑事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5件,判处罪犯25人;重点打击了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1件,判处罪犯20人;三是慎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4人。对这类特殊的犯罪群体,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得到了从轻处罚,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四是认真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共审理此类案件12件,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法官不厌其烦,积极协调、调解,做到细心、耐心,12件案件40万元的民事赔偿全部调解结案,并当庭兑现。既惩罚了犯罪,又挽回了被害人的财产性损失,也减轻了执行的压力,更促进了社会稳定。

  大量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和经济关系的协调。去年全年受理民商事诉讼案件374件,同比上升了4.6%,审结363件,结案率为96.8%。一是耐心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婚姻家庭案件20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5.1%。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始终把调解作为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首选方式,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达到70%以上。通过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努力维护和营造了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二是加大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力度。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4件,标的额3646万元。做到高效审判,快速维权,促进了我县经济关系的协调和社会关系的和谐。三是认真审理破产案件。共审结破产案件5件,配合做好安抚、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抓紧处置破产财产和收回债权,全年处置破产财产和收回债权1874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了新的经济关系的建立,使我县企业改制有序、顺利、成功。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我们更加注重调解,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机制,讲求调解艺术,各业务庭、法庭因案制宜,创新思路,各显其能,引导当事人平等自愿、互谅互让。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诉讼调解与亲属调解对接,立案调解与庭内庭外调解对接。全年共调解撤诉案件236件,调撤率为65%。

  慎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大局出发,妥善处理维权、监督和支持三者的关系,积极协调“官”、“民”纠纷案件。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审结8件,件件得到妥善处理。通过协调、沟通,2件案件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为,5件案件原告主动撤诉。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1件。

强化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把执行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从人力、财力、物力、措施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加强,千方百计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专门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格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或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分管副院长自始至终参与案件的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开展集中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年清理执结积案92件,执结新案94件,结案标的3424.75万元,积案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难案有了新的突破。三是争取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我院对一些重大案件积极向政法委汇报,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协调,分管领导积极督办,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与要求,继续加强了执行队伍建设,重点充实了执行力量,将新录用的2名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到执行部门,优化了执行队伍结构,执行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敏捷性进一步增强。五是穷尽执行方法和执行手段。以教育、疏导、和解为首选,辅之以强制执行措施,力克执行难,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实现了积案基本得到控制、新案基本得到执结、债权人利益基本得到实现的“三基本”目标。

  二、关心维护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积极审理关系民生的案件。对矛盾已激发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中的抚养、扶养、赡养纠纷、 “三农”案件、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事关百姓民生的案件,通过畅通立案、审判、执行“快速通道”,建立快审、快调、快判、快执机制,打造便捷、高效的司法救助渠道。去年审理了事关民生的案件286件,执行89件,标的130余万元,努力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

多措并举开展司法便民服务。树立了亲民、爱民的司法理念,并将之体现在日常的点滴工作中,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清茶、一张凳子”的“四个一”服务方式,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做好教育释疑工作,让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开展审判下乡活动,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开展指导诉讼活动,告知民事案件诉讼常识、新的诉讼费收费标准、起诉条件及期间。建立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机制,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使我们司法便民措施真正地惠及百姓。

  执行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我院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适时开展了执行情况检查,情况表明,没有增加收费项目,没有提高收费标准,与07年4月1日前收费标准相比共少收诉讼费56.8万元,大大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不折不扣地贯彻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金有关规定,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了司法救助,全年享受司法救助23件36人,减缓免交诉讼费90933元,对两件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000元。

  三、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强化审判监督,审判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按照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按照立审分离,审执分离,执立分离的要求,实行统一立案,分类归口,跟踪监督,杜绝了违反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排期开庭,预期公告,公开审理,确保了程序公正;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已结案件做到一案一评查,半年一通报,一年一次评比会,认真排查问题,改进不足,全年评查案件531件,优秀率达98.5%,无不合格案件;落实了院长(副院长)办案制,院长(副院长)人均办案5件以上,共计30余件。我院大力开展了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的的创“四无”活动,做到了全年无抗诉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法官办案行为不规范的违纪事件、无工作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以及造成新闻媒体曝光事件,该项工作去年被市法院评为先进。二是注重外部监督。正确认识和把握依法独立审判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自觉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例行报告制度和专项报告制度。上半年专题报告了法院民事和执行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和部分代表寄送《法院信息》,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与庭审旁听及跟踪执行。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作用,及时组织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召开陪审员工作座谈会和表彰大会。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案件35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安全管理,实现了审判、警务零事故。加强警务建设,顺利通过了市中院法警工作达标验收。严格出警要求,做到超前控制、反应敏捷、行动快速、处置有方,防范于未然。全年出警174人次,羁押、看管人犯96人次,协助执行出警74人次,配合上级法院值庭4人次,无一审判、警务事故发生。注重内部安全防范,加强了对重要文件、档案、案卷安全管理,坚持节假日值班制。

基层法庭建设提速,办案条件得到改善。凰村法庭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舜德法庭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文桥法庭进行修缮,法庭拥有了较规范的办公、开庭场所,“借房开庭、危房办公”的问题即将全面彻底解决。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同时,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去年初建立并顺利开通了湖口法院网站,开通了互联网和法院网,宣传法制、联系群众、通?呱缁岬那?澜?徊酵乜怼

  四、加强队伍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去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和书记员录入技能比赛评比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共有44人次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一名书记员司法考试获全市第一名,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我院年初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警收看了《村支书郑万九》、《真水无香》等教育影片,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三是抓牢监督这个环节,确保队伍纯洁公正。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发放征求意见卡70份,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同时抓好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及时妥善办结。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在法院网上公示,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抓紧廉政教育这个重点,纯洁了干警队伍。结合审判实际,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岗位,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案件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开展对个案有针对性监督,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通过内外监督,干警思想更加纯洁,作风更加过硬,品德更加优良。

  成绩与差距同在,办法与困难并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面临不少的困难,存在不少的差距:“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审判综合大楼”建设的资金缺口很大,干部年龄老化、法官断层现象仍然严重,干部精神面貌有待于提升,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操作力需要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对待,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思路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使审判制度更加完善,维护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司法功能更加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更加多样,司法方式更加便捷,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保障更加充分,法官精神面貌更加饱满,让人民群众从中见到更多的实效,得到更多的实惠。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湖口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湖口稳定,法院责无旁贷。依法严厉打击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同时还要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犯罪,助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刑事审判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适用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免除处罚的刑法规定。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快审快结,依法裁判,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推进我县社会治安治理措施的全面落实。

  ──妥善审理涉及群众民生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推进和谐湖口建设。建设和谐湖口,法院义不容辞。对于法院来说,群众一件件、一桩桩的家庭纠纷案件就是百姓民生,就是社会和谐问题。今年要更加注重依法公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合同、借贷纠纷、涉农纠纷、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更加注重依法调解,提高调解水平,着眼于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上下工夫,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和谐。同时认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继续加大非诉案件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行力度。

  ──加大执行力度,尽力实现债权人的权益。穷尽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法,讲求执行艺术。结合湖口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高效的执行威慑机制,不断提高执结率,力争在今后几年,将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将涉农、涉弱势群体的关系到民生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做到快立、快执。并采取措施加大行政执法部门申请的非诉讼案件执行的力度。同时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始终把清理执行积案作为重中之重,将常规执行与执行大会战交替进行,有机结合,相互推动。在清理执行积案的同时,毫不放松执行新案,防止新案成积案,在执行新案的同时,继续搞好集中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力争积案有减无增。努力实现积案减少,新案基本执行,债权人利益基本实现的目标。

  ──强化教育管理,内强干部素质、外塑法院形象。按照新时期的法官应当忠诚,应当公正、应当文明、应当廉洁的要求,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提升法院政治素质和业务层次。整体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从而优化干警的知识结构;以主体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法官行为用制度约束,审判管理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用制度考评的良性格局;以争先创优为载体,用典型精神引领法官队伍。利用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人物和本院不少的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法官来助推法官队伍建设,用榜样的力量和示范带头作用感召、引领队伍;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开展练兵活动;以办案岗位为平台,以调解竞赛、执行会战为舞台,锤炼队伍,煅炼法官,磨炼干警,鼓励干警多动脑筋,增长才干,多出成果。从中发现干警行不行、看出干警能不能。同时,通过录用、选调、引进法律人才,降低干警平均年龄,实现中层干部年轻化,优化干警年龄结构。总之,配齐干警,配优法官,配强队伍,使全院充满生机和活力。

  ──全力推进审判综合大楼建设进程,实现法院物质建设历史性突破。县法院现有的办公用房是上世纪80年代初建设的,是全市基层法院条件最差、设施最陈旧的办公场所,已无法适应当前审判工作需要,也严重影响法院形象和法律权威。我院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东移的机遇期,抓住当前金融风波、扩大内需和县财力好转机遇期,千方百计加快推进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速度。目前审判大楼选址已经确定,地勘、土地平整、图纸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预计投资800万元。力争近期破土动工,今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到明年初一幢体现审判机关特征、具有现代建筑风格、审判功能齐全的综合大楼将会耸立在新城城区。这将成为湖口法院“两庭”建设新的里程碑。

  ──服从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发展战略中去谋划,既讲法治,又讲政治,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一致性,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相统一。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执行县人大以及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主动汇报县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利用人大代表联络员制度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平台,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富裕与文明是我县不懈奋斗的目标,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院孜孜不倦的追求。法院工作已融入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正跟随“建设区域经济强县、挤身全市乃至全省第一方阵”的前进步伐。我们将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聚精会神保稳定,一心一意促和谐,抓紧每一天,办好每一案,走实每一步,为湖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开创湖口更加美好的明天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蔡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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