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是分工协作的产物。领导的基本职责有三个:决策、用人、服务。领导干部必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才能履行好基本职责,统一法官队伍的认识、统一法官队伍的思想、统一法官队伍的行动,从而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使法院改革不断深化,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领导干部应做工作上的表率
领导干部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决定了他们不能不在工作上发挥表率作用。事非亲历不知难。领导干部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规律、考察干部、找准问题。院长、庭长亲自参与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值得继续提倡。领导干部亲自办案,就能在实现“四个更加注重”和“五个统筹兼顾”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更加不容忽视。
二、领导干部应做作风上的表率
领导干部的威信,建立在群众基础之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是踏实的,还是虚浮的;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的,还是锐意创新、与时俱进的;是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群众十分关注。领导言传不如身教。其身正,不令而行。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以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领导班子为前提。领导干部应该自觉加强学习、维护团结、创新进取。
三、领导干部应做服务上的表率
团结、带领、支持绝大多数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聚精会神、同心协力地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这是成功领导的共同经验。当前,基层法官普遍面临审判任务繁重、工作条件艰苦、待遇较低等实际困难。领导干部应该饱含感情地了解基层法官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他们消除后顾之忧。服务型的领导干部,是最受基层法官和广大群众欢迎的。
在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强调和狠抓了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无疑,这必将对全国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起到重要示范、表率和引导作用,其实际效果不容低估。